由于操作简单,保障全面,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,包括三方货运代理企业投保物流责任保险。
物流责任保险的索赔却总是被吐槽比较困难,其实是被保险企业没有理解保险公司收集理赔资料的意图,如果能理解每一份资料用来证明什么,或许被保险人在提交资料的阶段会更加高效,理赔进度自然也会更加顺畅。
保险公司在接到客户报案以后,首先要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,如果是,才涉及证明货物损失。所以,作为索赔人一方,首先要提供证明保险事故的材料,例如 火灾事故中的消防证明;交通事故中的交通事故认定书;盗窃事故中的警方证明。其次,关于货物损失金额的认定,也需要索赔人来举证。很多客户对此表示不理解,认为只要报案了,剩下的工作都是保险公司自己的,导致案件停滞不前。
货物保险不同于车辆保险,保险公司没有办法在清点完损失数量的情况下,直接给出损失金额。这个时候,需要货物的实际货主,提供发票、购销合同、检修维修单等资料,来证明货主的实际货物损失金额。
当以上两类资料整理完毕以后,剩下的工作就是将所有资料链接起来,包括货物的整个流转过程,物流企业赔付的证明。
举例说明,一个货物从货主这里交给物流公司A,物流公司A又交给物流公司C,C公司又将货物交给承运车辆F。那么这个货损应该提交A出具给货主的托运单、C出具给A的托运单以及C公司与车辆的运输协议,对应每一层及的索赔函以及赔付证据。